本培训致力于系统传授心理学知识和成功的咨询经验,通过课堂讲授、小组辅导、案例分析、现场督导、职业规划,培养具有全面
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测量、心理诊断、心理咨询、康复引导以及职业管理的专业人才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培训,确保教学质量,注重
应用能力培养。现开始招生培训。
一、招生对象:医务工作者、教育工作者、中小学心理辅导员、大学心理学老师、新闻工作者、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者、军队
心理学工作者以及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职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报名条件:
心理咨询师(三级)(具备其中条件之一者即可):
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大专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。
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硕士学位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,连续从事心
理咨询工作满3年。
识、发展心理学知识、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知识、心理测量学知识、咨询心理学知识、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法律条文、心理诊断技能、心理
测验技能、心理咨询技能
时间安排: 2008年考试时间为5月与11月的第三个周日(最终时间以劳动部通知为准)
面授班:
周末学习班:心理咨询师(三级、二级),2008年1月26日至4月20日每周六日全天授课,并于考前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
报名手续: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,携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、2寸免冠照片3张及1寸免冠照片3张到本中心报名
联系电话:6567626
授课内容:系统讲授《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及《职业道德》,并与课堂模拟相结合,包括基础心理学知识、社会心理学知
心理咨询师(二级)(具备其中条件之一者即可): |